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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10年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6月17日开始

|0·2010-06-17 13:42:18浏览0 收藏0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27号)精神,现将我区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3日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下午:2:00—4: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4日上午: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5:00 城市规划实务

  二、考试方式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7.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8.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二)参加部分科目(考两科)考试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2.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3.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并且原在人事部、建设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9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即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4.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四、报名办法

  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区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6月17日至7月2日

  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nx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我区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接受考生预报名。联系电话:(0951)5099163、5099130。

  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科目。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上传相片。考生须上传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数码照(格式为jpg,保存空间不大于20K)。考生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编辑软件处理后再上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4.打印报名表。考生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0年7月5日至7月9日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银川市上海东路40号(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楼一楼),电话:(0951)5099130、5099131。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4.近3个月内同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0年7月5日至7月12日

  经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专业题每人每科12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前一周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相关要求

  (一)《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注意事项: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无效。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相关链接:城市规划师频道>>     城市规划师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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