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
老师你好:《工程建设货物招投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提交给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如何理解?
1、是否可以不与招标文件一起提交?有关法法律规定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中那,就是说提交投标文件就会有投标保证金的。
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提交,那么假如招标文件要求先交保证金,后提交投标文件可以不?
3、单从此条分析没有看出投标保证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或支票等,怎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指的投标保证金声明吗、
5、如何正规操作?
6、我也是本地评标老师,对现金一般都是一边交钱,一边收投标文件、
恳请老师赐教!谢谢!
答 案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和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是一样的:即都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间缴纳!
1.可以不同时缴纳。你可以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据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里,也可以不装订在里面,随时备查(准备给评标委员会检查)!
2.不可以要求先交保证金。法律规定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间缴纳。但实践中都要求提前缴纳,投标人也不会投诉。
3.严格的说应该是投标行为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