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
老师,您好:请问第四题中第三问答案:
(3)投标人D范围偏差的价格调整额为3万美元。
投标人A的技术偏差的价格调整额:101万美元×0.5%×6=3.03万美元
投标人B的技术偏差的价格调整额:87万美元×0.5%×6=2.61万美元
投标人D的技术偏差的价格调整额:98万美元×0.5%×6=2.94万美元
投标人A的商务偏差的价格调整额:101万美元×0.5%×4=2.02万美元
这个答案中A 的技术偏差和商务偏差为什么没有用101万美元×(1-5%)=95.95万美元 为基数去计算呢?也就是投标人的技术偏差调整为:95.95*0.5%*6
投标人的商务偏差调整为:95.95*0.5%*4
答案:
在其他学员的疑问中已经回答过!
不能以降5%后的95.95万美元为基数。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因为等于允许投标人A二次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