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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土地估价师备考: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

|0·2010-05-18 18:22:12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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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出租

  ①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抵押

  A、转让和抵押的要件转自环 球 网校edu24ol.com转自环 球 网校edu24ol.com转自环 球 网校edu24ol.com

  一是经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同意;二是按租赁合同约定投资开发,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已建成;三是已办理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四是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非随其地上物不得发生转让、抵押。

  B、权利义务同时转移原则

  权利义务同时转移原则,即“认地不认人”原则。是指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时,转让人即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承租人与出租人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以及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但只能是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移。因此,转让人对其转让的权利负担负有告知义务,受让人负有继续履行原国有土地租赁合同和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义务。转自环 球 网校edu24ol.com转自环 球 网校edu24ol.com转自环 球 网校edu24ol.com

  ②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租

  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转租其土地权利时,并未丧失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未脱离原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的约束,其与土地所有者仍是合同的当事人。因此,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租可不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但仍应继续履行原国有土地租赁合同。

  3)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权

  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权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以支付场地使用费或以中方已取得的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而取得的一定期限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转自环 球 网校edu24ol.com转自环 球 网校edu24ol.com转自环 球 网校edu24ol.com

  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是城市私有房屋的所有权人对房屋占用的土地所享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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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校2010新版土地估价师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2010年课程由老师黑敬祥、任浩明、张守锋联合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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