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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市及省属驻盐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计厅《关于201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14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10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简称"审计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10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审计局共同负责。
(二)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共同负责。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地报考人员相关证件验证及资格初审工作。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市审计局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10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7日。初、中级资格考试原则上在盐城设立考点,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题型及作答方式
(一)审计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高级资格考试设《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两个科目。各级别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其中,初、中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高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初、中级资格考试试题为客观题,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试题为主观题。各科试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等文具,其它物品应统一放置。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时将严格检查。
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点也应备草稿纸,供考生索用。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全国审计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报考审计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也可参加报名。
(三)报考审计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报考审计高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我市报名时间为2010年5月25-26日。
(二)各县(市、区)不设报名点,全市统一在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地址:盐城市东进路88号东南办公楼一楼大厅,联系电话:86668212、86668515、86668104(一楼大厅)。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前到市人事考试中心(212房间)领取"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简称"申报表",格式见附件2)和"审计考试报名卡"(简称"报名卡")。为方便报考人员,申报表可复印使用(A4纸),县(市、区)报考人员可先填表,到报名现场再填涂"报名卡"。
报考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如实填写申报表(附件2可复制使用),经单位审核同意后,各县(市、区)报考人员到本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进行相关证件验证和报名资格初审,然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程序为先由市审计局组织人事处(届时办公点设在报名点)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处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办理报名、教材征订和培训报名等手续;市直报考人员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程序同上。报名人员还需携带下列材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1、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报考高级者还应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过期身份证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部分报考中、高级资格者适用)。
4、本人近期1寸黑白免冠光面正面同版照片2张(分别粘贴在申报表与报名卡的指定位置)。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终审。
(四)10月8日开始发放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届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不再另行通知。
六、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41号、苏财综〔2002〕34号),初级、中级考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收费60元(每人两科合计120元),考生报名时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向考生收取。
(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72号、苏财综〔2002〕72号),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费为每人每科110元(两科220元),考生报名时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向考生收取。
2010年审计师考试辅导招生简章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