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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大纲最新变化

|0·2010-04-07 16:00:00浏览0 收藏0

  一、测试目标的变化

  1、在第1点中增加“理解和认识与会计制度有关的重要商业法律环境”。

  2、在第4点中删除“理解和认识与会计制度有关的重要商业法律环境”。

  其实,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二、测试内容的变化

  (十一)外汇管理法律制度大纲要求的主要变化:

  1.在第1点中增加“外汇管理和外汇管理法基本理论 :(1)外汇及外汇管理的概念;(2)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与外汇管理立法;(3)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及外汇管理机;(4)我国外汇管理法的基本原则”。

  2.在第2点“2.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制度”中增加“(1)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制度概述;(2)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3)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制度;(4)个人外汇管理制度”。

  3.在第3点“3.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制度”中增加“(1)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制度概述;(2)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管理;(3)有价证券及衍生产品发行、交易项下的外汇管理;(5)境内机构对外提供商业贷款的管理”。

  4.在第4点“4.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制度”中增加“(1)银行外汇业务管理;(2)保险公司外汇业务管理;(3)证券公司外汇业务管理”。

  5.在第6点“6.监管与处罚”中增加“(3)对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4)对处罚不服的救济”。

  (十五)竞争法律制度大纲要求的主要变化:

  1.在第2点“2.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中增加“《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的限制竞争行为”

  2.在第3点“反垄断法律制度”中增加“相关市场及其界定”。

    注:其他章节大纲均无变化【已新教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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