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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大纲最新变化

|0·2010-04-07 15:42:56浏览0 收藏0

  (一)税法概论大纲要求的主要变化:

  1、将该部分内容进行了整合和改编,将前后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无太多重要性变动。

  2、删除了“税务机构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的划分”。

  (二)增值税法大纲要求的主要变化:

  1.增加了“对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实施先评估后退税的管理”,能力等级要求为2..

  (十二)企业所得税法大纲要求的主要变化:

  1、增加“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1)资产损失的定义;(2)资产损失扣除政;(3)资产损失扣除管理”。三点能力等级分别为:2,2,3.。

  2、增加“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1)企业重组的定义;(2)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方;(3)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三点能力等级分别为:2,3,3.。

  3、增加“房地产开发的所得税处理:(1)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定义;(2)收入确认的所得税处理;(3)成本费用扣除的所得税处理;(4)计税成本的核算方法;(5)特定事项的税务处理”。五点的能力等级分别为:2,3,3,3,3。

  (十四)国际税收协定大纲要求的主要变化:

  1、增加“国际税收协定概述:(1)国际税收;(2)税收管辖权与国际税收协定的产生;(3)国际税收协定概念、分类及其与国内税法的关系”。三点能力等级分别为:1,1,1.

  (十八)税务咨询和税务筹划大纲要求的主要变化:1.增加了“税务筹划的基本步骤”,能力等级要求为1。

     注:其他章节大纲均无变化【已新教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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