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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6号),现将我省的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6月23日9:00-7月23日17:00。
全省考生(广州、深圳除外)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广州市属单位考生请登录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人事考试机构决定后公布,各市考生请查询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人事考试机构网站通知。
省直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省直报名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0年7月26日17:00。网上交费完成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省直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填表、交费后,将打印的《报名发证登记表》和报名相关材料一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省直考生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公布的时间自行到省人事考试局提交报名表及相片等相关资料。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对考生报名资料先行审核。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即2010年8月4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局上报报名人数汇总表。考后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人事考试局)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文件7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后的合格人员报名资料送省人事考试局进行复核。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7日上午 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2:00-4: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三、考试方式
(一)考试专业设置及题型、题量均与去年相同。本考试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题本可作草稿纸。
(二)考生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以备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各地级以上市和省直设置考场。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用A4纸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按照粤价函〔2001〕237号文的要求,按比例上交考务费至省人事考试局财政专户。届时,省人事考试局将向各市收费单位寄发“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