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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管理项目。
二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 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三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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