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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师土地估价实务基础备考答疑(2)

|0·2010-03-18 22:05:10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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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了

  张老师,您好。在您讲的实务第27讲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中,我觉得公式欠妥,Pi=[P×(1±K)×T×Kij±F] ×y

  我觉得应该为Pi=P×(1±K)×T×Kij×y±F ,为什么呢,因为年期修正也是以基准地价为基础修正的,它和期日修正、容积率修正一样,都是以基准地价P为基准,所以应放在前面,修正完了以后最后再加减开发程度差异,我觉得这样才符合逻辑,才符合以基准地价内涵为基准的系数修正。

  回答:

  按照基准低价的内涵,应当进行开发程度修正,然后再进行年期修正。因为进行开发程度修正后,才能达到基准地价修正后的样点地价价格,最后,进行年期修正。得到土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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