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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初级经济基础》:行政法基础知识(11)

|0·2010-03-01 13:31:35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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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行政复议法的基础知识

  u 考试内容:

  1、行政复议的概念

  2、行政复议的范围

  3、行政复议的管辖

  4、行政复议的决定

  u 要点:转自环 球 网 校edu24ol.com

  1、行政复议的概念

  Ø 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与条件向做出该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该行政行为进行合法、合理性审查,并做出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Ø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于 1999 年 4 月通过并于同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Ø 2007 年 5 月通过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该条例自 2007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2、行政复议法的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必须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定程序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的不同情况,依法作出不同的处理决定。

  (2)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必须在程序公平的约束下,正当的行使复议权,尤其是行使自由裁量权。

  (3)公开原则

  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其行政复议活动一项原则,以保证人民群众进行监督。

  (4)及时原则

  及时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应在法定期限内迅速地、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解决行政争议。

  (5)便民原则

  便民原则是指行政复议活动应尽可能做到方便行政相对人行使行政复议申请权,简化复议程序,节省行政相对人的时间、金钱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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