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环球网校09年安全师法律法规习题班第六讲讲义(40)

|0·2010-02-01 11:10:10浏览0 收藏0

  2009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辅导讲座(习题班)第六讲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第五章 安全生产相关行政法规

  第八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九节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第十节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一节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大纲要求:环球环球网校网校

  第八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一、掌握特种设备的范围;

  二、熟悉特种设备生产的安全规定;

  三、掌握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规定;

  四、掌握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的规定;

  五、了解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九节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一、了解安全生产行政责任的责任主体;

  二、掌握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事故种类;

  三、熟悉特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

  四、了解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规定。

  第十节 工伤保险条例

  一、了解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

  二、熟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规定;

  三、熟悉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的规定。

  第十一节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一、熟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适用范围

  二、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的规定

  三、掌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规定

  第八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一、掌握特种设备的范围

  “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09安全工程师老师播客吧访谈实录 
2010年安全工程师考试网上辅导招生简章
2010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9月4、5日

更多信息请访问:注册安全工程师频道     注册安全工程师论坛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