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秘书资格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1年秘书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0·2010-11-30 22:35:19浏览0 收藏0

  申报条件

  1.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三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二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以上申报条件为国家标准,但各地区均有些差异,请以当地考试鉴定中心要求为准。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