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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检验技士辅导:菌种保管注意事项

|0·2010-11-08 10:25:18浏览0 收藏0

  初级检验技士辅导:菌种保管注意事项

  菌种保管注意事项

  细菌实验室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标准菌种及菌株,以用于指控、教学和科研。为了较长期地保持细菌原种的特性,防止菌种的衰退和死亡,已创造多种保存菌种的方法,并建立了系统的管理制度。

  1、应充分了解每种细菌的不同生物性状及营养要求,以选择适宜的培养基。一般原则是使细菌能够生长而不宜变异的前提下,必须选择营养丰富的培养基,一般不用含糖的培养基。液体培养基不适于保存菌种。

  2、培养后最好在细菌尚未旺盛发育之前取出,放冰箱内保存。应注意:一般细菌大多保存于4℃冰箱中,但真菌、霍乱弧菌、铜绿假单胞菌及粪产碱杆菌需在室温保存。而脑膜炎奈瑟菌、淋病奈瑟菌及初次分离的流感嗜血杆菌需保存于37℃孵箱中。

  3、保存菌种应作鉴定纪录。记录在培养基上生长情况、菌落特征、形态及革兰染色或特殊染色反应、生化反应、血清学形状及个别菌种需要的动物实验结果等。

  4、保存菌种应有两套,一套供保存传代用,一套共试验用。

  5、定期传代,每传种三代做一次鉴定。

  6、专人保管和发放,严格保管和发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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