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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级财税》辅导讲义:国债(7)

|0·2010-11-05 13:42:51浏览0 收藏0

  第四节 国债的偿还

  学习要求:

  掌握国债偿还的方式;国债付息方式;

  掌握偿债的资金来源。

  具体内容:

  一、国债的偿还方式

  (一)分期逐步偿还法

  (二)抽签轮次偿还法

  (三)到期一次偿还法

  (四)市场购销偿还法:给投资者提供了中途兑现的可能性,并会对政府债券价格起支持作用。

  (五)以新替旧偿还法

  二、国债的付息方式

  1.按期分次支付法:多适用于期限较长或在持有期限内不准兑现的债券。

  2.到期一次支付法:多适用于期限较短或超过一定期限后可随时兑现的债券。

  三、偿债的资金来源

  (一)设立偿债基金:就是由政府预算设置专项基金用以偿还国债

  从历史经验看,设立偿债资金弊多利少

  (二)依靠财政盈余:就是政府在预算年度结束时,以当年财政收支结余作为偿还国债资金。从一般的情况看,靠财政结余作为偿债来源的办法实属理论上的假定。

  (三)通过预算列支:从表面看似稳妥,在实践中会遇到种种问题。

  (四)举借新债:既有理论上的合理性,也有实践上的必然性。

  【例题11:单选】在各种偿债资金来源中,比较可行的做法是( )

  A.设立偿债基金

  B.依靠财政盈余

  C.通过预算列支

  D.举借新债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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