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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药师考试辅导:调剂工作制度(3)
中药调剂常规一般可分为审方、计价、调配、复核和发药五个部分。收方、计价是调配前的准备,复核是确保用药准确安全的关键,发药是药物到患者手中的最后一环,这是一个不可分割的连续过程。
(三)调配 (程序)
调配,习称“抓药”,是把斗内的药物按处方要求(如药味、剂量、炮制、煎法等)调配齐全并集于一处的操作过程。在调配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急诊处方随到随配,婴幼儿与老人给予提前照顾。
2、根据处方药物的不同体积和重量,选用适当的戥子,一般用克戥。称取贵重药品或毒性中药,克以下的要使用毫克戥或天平,才能保证剂量准确。衡器随时检查,保证准确无误。
3、调剂人员接到已计价的处方后,应再次进行审方(按审方常规要求审阅)。配伍禁忌、毒麻药品、是否需要临时炮制或捣碎药,别名,并开药名,剂量对否。
4、对饮片质量负有监督责任,所调配的饮片应洁净、无杂质,符合炮制规范。注意遵从当地不同炮制品的处方应付药味,并开药应分别称。
5、为便于核对,要按处方药味所列的顺序调配,间隔平放,不可混放一堆。
6、对于一方多剂的处方应按“等量递减”、“逐剂复戥”的原则将称取的饮片倒在包装纸上。每一剂的重量误差应控制在±5%以内。
7、处方中有需要特殊处理的药品,如先煎、后下、包煎、冲服、烊化、另煎等要单包成小包并注明用法,再放入药包;有鲜药时,应分剂量单包成小包并注明用法后再另包成大包,不与群药同包。
8、一张处方不宜两人共同调配。
9、含毒麻药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10、调配完毕经自查确认无误签字后,再交由复核人员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