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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的概念和特征
法具有以下特征:
(一)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
(二)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三)法是规定了人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四)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二、法的分类
(一)法的历史类型
根据法律制度赖以产生的生产关系的类型和反映阶级意志的不同,可以把法分为:
1.奴隶制类型的法;
2.封建制类型的法;
3.资本主义类型的法;
4.社会主义类型的法。
(二)法系
目前运用比较广泛的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三)法的形式分类
1.按照法所调整的是国内关系还是国际关系,把法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
2.按照法所规定的内容和效力的强弱,国内法又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3.按照法规定的是反映事实关系的权利和义务还是保证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可以把法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4.按照法的效力范围,可以把法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5.按照法的创制方式或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把法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三、法的制定
(一)法的制定的概念
法的制定又称立法,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二)法律规范
2.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在逻辑上是由假定、处理和制裁三个要素构成的。
(四)法律体系
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和核心的法律体系框架。
(五)法律渊源
指法的效力来源,是法律的一种表现形式。我国现行法律渊源主要表现为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四、法的实施
(一)法的实施的概念
法的实施主要有两种方式:(1)法的遵守,简称守法。(2)法的适用。
3.法律关系的种类
(1)按照法律关系主体的相互地位,法律关系分为:平权的法律关系、隶属的法律关系。
(2)按照法律关系的具体化程度不同划分为:一般的法律关系、具体的法律关系。
(3)具体法律关系依据主体单方具体化还是双方具体化划分为:绝对法律关系、相对法律关系。
(4)以法律关系的产生依据是否使用法律制裁可以划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
4.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法律关系由三个要素构成:主体、客体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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