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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业管理的行政管理涵义及工作内容
(一)物业管理的行政管理的涵义
物业管理的行政管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对物业管理实施行业管理。其实质是国家通过法律手段、行政手段,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建立物业管理市场正常秩序,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二)物业管理的行政管理工作内容
1. 行政立法
物业管理行政机关的首要职责就是制定政策法规。具体而言,行政机关应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针对物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遇到的新问题,制定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2.执法监督
行政机关根据行政立法进行执法监督,是约束、制止物业管理诸多主体不当行为、不法行为的重要环节,是整顿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的有力手段。
3.协调服务
对物业管理中出现的业主之间、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与各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对物业管理业与房地产、建筑装修、市政环保、金融等行业进行协调。同时,要提供各种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人才交流、培养,信息沟通等。
4.宣传引导
二、物业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
具体来说,物业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层次:
1.国家级的物业管理主管机构
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制定相关法规、政策及标准,对全国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宏观管理与规范监督。
2.省市级的物业管理主管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即省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和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的法规、政策及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政策,依法查处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秩序。
3.基层物业管理主管机构
包括区、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是辖区内物业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执法监督、协调服务、宣传引导,并承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依法交办的具体工作。
4.基层政府及其派生机构
包括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它们不仅指导和管理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同时也履行一些具体的行政管理职能。实践工作中,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对物业管理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监督管理、协调支持的作用。
5.物业管理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1)规划、城管、环卫、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分别负责管理违章搭建、环境环卫以及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负责审核、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企业经营范围的确定、企业广告宣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
(3)物价行政主管部门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
(4)税务行政管理部门
依法监督和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的纳税情况,涉及的税种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税。
四、物业管理企业与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
(1)服从行政部门的管理
(2)协助行政部门的管理
(3)借助行政部门的管理
(4)支持行政部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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