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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管理与法规: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涵义

|0·2009-10-19 23:27:29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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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涵义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渡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一种新型土地法律制度,它有以下几项基本特征。

  (1)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为基础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由政府垄断。国家垄断经营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场有两方面涵义。一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只能是国有土地,而并非是一切土地;二是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只能是市县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其他任何部门、单位、个人不得实施土地出让行为。

  (3)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有年限限制的。

  (4)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偿的。

  (5)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市场被称为“土地市场中的一级市场“。

  判断题: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出让金的行为。 ( 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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