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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校综合消息,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10年5月15、16日举行。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0年度的考试。
三、考试安排
考 试 日 期 |
初 级 资 格 |
中 级 资 格 | ||
5月15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6日 |
|
9:00―11:30 |
经济法 |
点击查看“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