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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省2009年度下半年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586号)规定,我省2009年度下半年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调整为:
1、二级笔译每人450 元(其中上缴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每人360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考试每人630元(其中上缴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每人430元);
2、三级笔译考试每人390元(其中上缴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每人300元), 三级口译考试每人540元(其中上缴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每人360元)。
湖南省人事考试院
二??九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