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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科目及考试说明
(一) 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个考试科目。
(二) 考试说明:
(1)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以下简称A类考生),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2个科目。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以下简称B类考生)须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
(2)A类考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成绩达到合格标准;B类考生《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成绩必须一次同时达到合格标准,可在本季度全部考试结束后登录山东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sdcz.gov.cn ),查询并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且合格单自考试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B类考生可以一次同时报考三个科目,也可以分次报考《初级会计电算化》一个科目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合格后,颁发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长期有效,请考生在本季度全部考试结束一个月后持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地点领取。
二、考试报名、考试日期安排
(一)考试报名时间:7月17-8月10日
(二)考试时间:按照山东省财政厅部署要求,本次报名考试时间为9月1日-30日。报名考试超过考试允许最多人数的人员顺延至下一期考试。
三、其他报名要求
(一)各考试报名点可以根据东财会[2007]11号、12号文件(此两份文件可以登录东营市人民政府网、东营市财政局网查询)规定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报名工作;各考试报名点于8月10日下午4:30以前将2009年第三季度报名信息报市财政局会计科(以Excel文件格式发至邮箱dyczkjk@126.com);请各考试报名点分别注明各类考生报考人数及科目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考生报名信息。
(二)准考证领取时间:由报名点负责通知考生本人领取,报考人员持发票或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东营市会计从业资格计算机网络考试各报名点名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