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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全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审计局、人事局、省直单位职称(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安排,2009年全国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10月18日统一举行,现将初、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试政策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的规定实行。
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按照《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有关要求进行。
(二)考务组织工作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管理手册〉的函》(人职字〔1997〕20号)和《关于印发〈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通知》(审考办字〔2000〕26号)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二、关于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09年5月15日,各设区市考试管理机构完成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和考试辅导资料征订统计工作。
(二)2009年5月25 日前,各设区市考试管理机构向江西省审计厅考办寄送“审计考试报名卡”并订购考试辅导资料。
(三)2009年9月10日前,各设区市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审计署考试中心下发的准考证及考场编排情况,完成核发准考证工作。
(四)2009年10月18日考试
初、中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09∶00―11∶30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审计理论与务实。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09∶00―12∶00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14∶00―17∶00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五)2010年1月1日前,全国审计考办完成考试阅卷工作,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检查验收,确定合格标准、下发考试结果。
(六)2010年3月31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根据本省人才需求情况,确定高级资格本年度本省合格证标准,并发送给各设区市考试管理机构。
三、关于考试考务费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97号)、《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8〕1433号)的规定,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费、考务费按每人100元收取,高级资格报名费、考务费按每人200元收取。
四、其他
为了保证报名数据的准确与完整,2009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报名数据继续采用报名卡的形式。报考人员报名填写报名表的同时,需填写报名卡。各设区市考试管理机构接本通知后,积极组织好本地区考试报名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在具体操作中,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省考办联系。
联系人:徐云飞 熊晓蕾
通讯地址:南昌市中山路470号(江西省审计厅人教处)
联系电话:0791―6692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