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湖北09年公务员考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告

|0·2009-10-19 23:27:29浏览0 收藏0

  一、计分方法:

  总分,按100分折合计算。其中,非公安类按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各占50%计算;公安类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公安基础知识分别按40%、40%、20%计算;

  单科分,按100分计算。

  二、最低合格分数线

  1、省级机关

  总分:50分;行政职业能力:45分

  2、市州级机关:

  总分:45分;行政职业能力:40分

  3、县乡机关、全省基层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系统、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县级及以下机关

  总分:45分;行政职业能力:35分

  考生达不到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高出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报考职位招录计划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事厅

  二OO九年五月十八日

  2009年公务员考试查分快速通道>>

?2009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选调生招录笔试通知
?湖北提前启动公务员招考笔试由国家统一命题
?2009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选调生招录笔试通知
?国家公务员经典面试试题及答题思路分析
?2009年公务员面试全程指导

更多信息请访问:公务员频道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