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考生《医师资格证书》领取的注意事项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摘要 考生《医师资格证书》领取的注意事项

  环球网校帮您搜集整理了领取《医师资格证书》的注意事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时间】一般是次年3月-8月不等。

  【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可到所属单位或市卫生局医师资格考试办领取。

  1、一般单位代领,并领取“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两表,存放于单位人事科。

  2、《医师资格证书》发放规定

  《医师资格证书》由国家卫生部统一监制,省卫生厅医政处、人事处和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颁发。

  (1)1998年6月26日以前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并经认定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由省卫生厅人事处颁发《医师资格证书》;

  (2)参加国家医师资格中医类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医师资格证书》;

  (3)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西医类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省卫生厅医政处颁发《医师资格证书》。

?2009年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
?09临床执业医师网上辅导招生简章
?2009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指南专题
?2009年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大纲

更多信息访问:临床执业医师考试频道 临床执业医师考试论坛 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博客

09临床执业医师考试辅导>>

 09临床助理医师考试辅导>> 

09中医执业医师考试辅导>> 

 09口腔执业医师考试辅导>>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