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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定于2010年1月16日进行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决定组织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参照管理单位)47个部门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共125人。为确保这次考试录用工作顺利完成,现将2010年防城港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
详见《2010年防城港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附后。
二、报名方式、时间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考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防城港市干部培训考试中心现场报名。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东兴大道凯乐路口北100米
联系电话:0770—2834805。
(二)报名时间
2009年12月7日—15日(节假日照常接受报名)。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提交的材料
2010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定向委培生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二)报名手续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填写《2010年防城港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并交报名费10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专业科目考试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者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防城港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免除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三)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0年1月11日—15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交费收据到防城港市干部培训考试中心领取。
四、照顾加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照顾加分有以下两类:
(一)少数民族加3分。
(二)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由自治区人事厅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农、支医、支教、扶贫)计划”、由共青团广西区委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大学毕业生,任职(服务期)满两年以上(截止2010年7月31日),并经考核合格的,在报考我市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选调生)职位时,可享受如下加分照顾:受聘到国家和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边境县,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6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8分;受聘到其他县,任职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满3年及以上的加7分;被评为县级先进个人的另加3分,被评为市级先进个人的另加4分,被评为省部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另加8分,多次被评为先进的按最高一次加分。上述被评为“先进个人”的是指受到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上述第(一)类和第(二)类不累计加分。照顾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五、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科目
公共科目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报考防城港市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和公安机关加考专业科目,报考其他单位的不考专业科目(详见《2010年防城港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
(二)考试时间
1.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0年1月16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申 论》
下午15:00-17: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10年1月17日(星期日)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由自治区统一确定,笔试时限为90-120分钟,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其运用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提出问题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常识、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三)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在防城港市区,具体详见《准考证》。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报考者在自治区范围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职位,不能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如有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经查实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处理。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 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或16889918声讯专线公布,按规定供考生个人查询。广西选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全区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单独划定。防城港市确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新闻媒体和防城港人才网向社会公布。
3.防城港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按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防城港人才网公布,同时通过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4.笔试、面试工作完成后,防城港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计划录用的职位数,依据笔试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5. 报考选调生职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同时报考本公告公布的职位,选调生考试录用信息在广西选调生网(www.gxxds.gxi.gov.cn)另行公布。
6.其他事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执行。
本次考试录用工作原则上于2010年7月31日前完成。
咨询电话:
中共防城港市委组织部青干科:0770—2823766
防城港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0770—2822162、2828010
防城港市干部培训考试中心:0770—2834805
监督电话:0770—2832819
附件:
3.2010年防城港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计划表
中共防城港市委组织部 防 城 港 市 人 事 局
二OO九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