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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财政局关于2010年度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主管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湖南省财政厅湘财会[2009]18号文件规定,现将我市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0年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统一安排在2009年11月5日至11月20日。
二、考试科目
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我市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定为以下三科: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会计基础;
3、初级会计电算化。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今年参加考试的考生可按以下规定选择考试科目:
1、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两科,但必须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上述会计类专业包括:(一)会计学;(二)会计电算化;(三)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四)审计学;(五)财务管理;(六)理财学。(注:中专学历的“会计”专业,不予报考,“会计学”专业可报考)。
2、不符合前款条件的全科考生必须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考试。
三、考试时间
2010年度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按科目采取闭卷笔试或上机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010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
会计基础 2010年 4月10日下午2:00—4:00
2、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采取上机考试,不再进行笔试,上机考试于2010年4月20日前完成,具体上机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教材征订
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学习丛书与2009年度学习丛书相比,内容有较大变化,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务必告知考生。
五、报名地点
市本级报名点设郴州市七里大道136号(20路公共汽车终点站)市财政局一楼会计人员办事大厅。各县(市、区)报考人员到所属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报名。
六、注意事项
1、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应注意区分报考人员的具体情况,指导报考人员根据本文规定,正确选择应考科目,尤其是要把好中专学历考生的报考关。
2、报名人员报名时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提供3张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并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财政会计管理机构报名点报名,其中按规定参加非全科考试的人员还应持毕业证原件接受财政部门的资格审核。
3、报考人员应根据本公告规定,认真选择应考科目。考试合格后,持相关有效证件到报考的财政会计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2010年度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不安排补考事项,广大考生应提前熟悉考试软件,做好充分的应考准备。
5、2010年度全科考生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为一次性考试合格有效。
七、收费标准
报名收费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胶在收费的批复》(湘价函[2005]17号)执行,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费用每人每科40元,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费为每人70元。
各县市(区)财政局应严格执行考试的各项规程、精心做好考试报名工作,确保2010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