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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理论与方法:土地减税、免税

|0·2009-11-12 21:26:01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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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减税、免税

转自环球网校edu24ol.com

  下列情况免征土地增值税:

  (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其土地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金额20%的;

  (2)因国家建设需要而被政府征用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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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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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土地估价师考试时间: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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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网校2010新版土地估价师网络辅导招生简章

·2010年课程由老师黑敬祥、任浩明、张守锋联合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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