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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10年5月15、16日举行。现就2010年度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15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516

 

 

900-1130

经济法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学历条件

  1、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⑤取得博士学位。

  本公告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前。

  三、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先在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http://www.acc.gov.cn)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www.kjzgks.com)“网上报名”栏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信息,获得报名注册号,打印报名表格,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持单位盖章的报名信息表,并携带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确认后再办理交费手续。

  四、报名审核确认时间

  考生可于10月10日起登陆上述网址进行网上报名,10月15日至10月30日到报名点进行审核确认。补报名审核确认时间为12月4日至12月10日(节假日正常休息)。受理时间:上午8:30―17:00,请网上报名后的考生及时到审核地点进行报名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五、报名审核确认地点

  市会计服务大厅负责市本级考生的报名审核确认,地点:咸阳市渭阳西路3号咸阳市会计管理处会计服务大厅(咨询电话:33235699,网址:咸阳会计信息网http://www.xycz.gov.cn/xykj,考生阅读网上报名考生使用手册);各县市区报名点设在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考生于4月20日至5月14日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报名费

  按照省物价局陕价费调发[2002]22号文件规定,每人每门科目40元。

  七、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新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0年度的考试。

  关于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人事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9]41号)要求,2010年全省范围内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继续实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江苏省财政厅”官方网站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30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09年12月4日至11日。部属单位和省属单位的考生,按属地原则就近到当地财政部门公布的报名点报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考试报名管理规程按《江苏省会计考试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苏财会[2005]31号)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财政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加强考试报名信息的校对工作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在完成考试报名工作后,必须及时整理、检查校对报名信息,发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档案号等信息发生错误的,应及时通知考生,并予以更正。

  三、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严格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应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之日起,至报名年度止)、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时间为2009年10月25日至31日。

  因种种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考生,可以参加补报名,补报名考生资格审核时间为2009年12月10日至12日。

  四、网上编排考场及打印准考证工作

  今年我省全面实行网上编排考场及打印准考证工作,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将地理位置相近或报名人数较少的报名点进行合并后设定考点,用于初级考生编场;中级考生以市为单位进行编场。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0年4月15日至5月14日。

  五、考试级别、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3、考试大纲: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0年度的考试。

  六、认真做好2010年度的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征订201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通知》精神,2010年度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计考办印发,考试辅导教材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按大纲要求组织老师编写并出版发行,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征订。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通过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征订考试用书。

  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应结合考试报名工作做好考试辅导用书的宣传工作,组织考生自愿订购,不得强行要求考生购买考试用书。

  为了保证考试用书印刷、发运工作的及时进行,请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于2009年10月31日前将考试用书预订单传真至我厅会计处。

  环球网校2010年会计职称辅导招生简章

  2010年各地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及方式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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