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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63、分解计量
所谓分解计量法,就是将每一个项目,根据工序或部位分解为若干子项。对完成的各子项进行计量支付。这种计量方法主要是为了解决一些包干项目或较大的工程项目的支付时间过长,影响承包商的资金流动等问题。
★★★★★考点64、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类型
(1)工期延误索赔。承包商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的前提是:这一工期延误的责任属于承包商方面。施工合同中的误期损害赔偿费,通常是由业主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
(2)质量不满足合同要求索赔。当承包商的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在缺陷责任期未满以前完成应该负责修补的工程时,业主有权向承包商追究责任,要求补偿所受的经济损失。
(3)承包商不履行的保险费用索赔。如果承包商未能按照合同条款指定的项目投保,并保证保证有效。业主可以投保并保证保险有效,业主所支付的必要的保险可在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回。
(4)对超额利润的索赔。如果工程量增加很多,使承包商预期的收入增大,因工程量增加承包商并不增加任何固定成本,合同价应由双方讨论调整,收回部分超额利润。
(5)对指定分包商的付款索赔。在承包商未能提供已向指定分包商付款的合理证明时,业主可以直接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证明书,将承包商未付给指定分包商的所有款项(扣除保留金)付给这个分包商,并从应付给承包商的任何款项中如数扣回。
(6)业主合理终止合同或承包商不正当地放弃工程的索赔。如果业主合理地终止承包商的承包,或者承包商不合理放弃工程,则业主有权从承包商手中收回由新的承包完成工程所需的工程款与原合同未付部分的差额。
★★★考点65、业主确定误期损害赔偿率应考虑的因素
(1)业主盈利损失。
(2)由于工程拖期而引进的贷款利息增加。
(3)工程拖期带来的附加监理费。
(4)由于工程拖期不能使用,继续租用原建筑物或租用其他建筑物的租赁费。至于误延损害赔偿费的计算方法,在每个合同文件中均有具体规定。一般按每延误一天赔偿一定的款额计算,累计赔偿额一般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10%.
★★考点66、索赔中的总部管理费如何计算
索赔款中的总部管理费主要指的是工程延误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这项索赔款的计算,目前没有统一的方法。在国际工程施工索赔中总部管理费的计算有以一几种:
(1)按照投标书中总部管理费的比例(3%~8%)计算:
总部管理费=合同中总部管理费比率(%)×(直接费索赔款项+工地管理费索赔款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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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公司总部统一规定的管理费比例计算:
总部管理费=公司管理费比率(%)×(直接费索赔额+工地管理费索赔款额等)
(3)以工程延期的总天数为基础,计算总部管理费的索赔额,计算步骤如下:
以工程延期的总天数为基础,计算总部管理费的索赔额,计算步骤如下:
索赔的总部管理费=该工程的每日管理费×工程延期的天数
★★★★★考点67、修正的总费用法中的修正内容
(1)将计算索赔款的时段局限于受到外界影响的时间,而不是整个施工期。
(2)只计算受影响时段内的某项工作所受影响的损失,而不是计算该时段内所有施工工作所受的损失。
(3)与该项工作无关的费用不列入总费用中。
(4)对投标报价费用重新进行核算,按受影响时段内该项工作的实际单价进行核算,乘以实际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工作量,得出调整后的报价费用。
★★★★★考点68、按月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和分段结算
按月结算即先预付工程备料款,在施工过程中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竣工后进行竣工结算。我国现行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中,相当一部分是实行这种按月结算方式。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分段结算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
实行竣工后一次结算和分段结算的工程,当年结算的工程款应与分年度的工作量一致,年终不另清算。
★★★★考点69、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正式开工前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它是施工准备和所需要材料、结构件等流动资金的主要来源,国内习惯上又称为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的具体事宜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和包工包料情况在合同中约定。
工程预付款额度,各地区、各部门的规定不完全相同,主要是保证施工所需材料和构件的正常储备。一般是根据施工工期、建安工作量、主要材料和构件费用占建安工作量的比例以及材料储备周期等因素经测算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