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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09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关于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皖人办发〔2009〕2号

  各市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75号)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5月23日至24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考 试 时 间考 试 科 目

  5月23日上午9:00-12:00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2:00-5: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4日上午9:00-12: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2:00-5:00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其余科目为客观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试管理模式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采用滚动管理模式,考4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考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一次性通过方为合格。

  档案号是实施滚动考试管理的关键识别标识,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并牢记自己的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报考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环保总局国人部发〔2004〕13号文件规定,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 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四、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缴费时间及办法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于2009年2月10日至27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次日中午12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照片审查不合格的,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下载打印报名表

  各考区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后台进行照片审查工作,确保考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现场审查报考资格

  省直考区考生将报名材料交单位初审,单位人事部门初审通过后,制作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1),于2009年3月3日将资格审查汇总表和报名材料送至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届时省人事厅、省环保局进行现场资格终审。省人事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

  各市考区考生携带报名材料,根据当地人事部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核。各市人事部门务必在2009年2月9日前上网公布本市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并最迟不得于2009年3月4日前完成资格审核工作。

  考生需要提供的报名材料如下:

  1) 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 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

  3)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张。

  4) 所在单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5) 从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各1张,并签字确认。

  6) 报考费。

  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现场缴费

  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现场缴纳考试费用。各市收到考试费用同时登陆网站后台将已缴费考生做缴费标记,并将报名统计表(附件2)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于2009年3月8日前传真到省人事考试院(0551-2862212)。

  五、考点设置与准考证办理

  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考生于2009年5月18日至22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7〕1925号文件规定,2009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收费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各市按每科10元提留。余款在办理报名手续时上缴省人事考试院,在肥的省直、中直单位全额上缴。

  七、注意事项

  应考时,考生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卡上的答题注意事项,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使用规定的笔在有效区域内作答。

  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等,按省人事厅《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执行;违纪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规定执行。

  2009年上半年资格考试种类多、时间紧,考务工作十分繁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方式发生变化,各市、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报名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200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水平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

  2.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水平考试市统计表

  二○○九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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