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
1,1988年巴塞尔报告
(1)资本组成:将银行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股本和公开储备,附属资本包括未公开储备、资产重估储备、普通准备金和呆帐准备金、混合资本工具和长期次级债券。
(2)风险资产权重:根据不同类型的资产和表外业务的相对风险大小,赋予它们不同的权重,即0%、10%、20%、50%、100%。
(3)资本标准:资本充足率,即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比率不得低于4%。
(4)过渡期安排
2,2003新巴塞尔资本协议
(1)最低资本要求:继承了过去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想,将资本金要求视为最重要的支柱。
(2)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强化了各国金融监管当局的职责。
(3)市场约束:强调以市场力量来约束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