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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为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对于退耕的25度以上坡度或严重沙化的基本农田,如何处理?
答:不再作为基本农田,减少的基本农田可从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加的耕地等基本农田后备资源中进行划补,并依法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92、为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日常管理,国土资源部在《关于基本农田保护中有关问题的整改意见》(国土资发〔2004〕223号)中提出建立健全五级耕地保护管理网络,加强动态巡查和管理,请问是哪五级管理网络?
答:省、市、县、镇、村。
93、在我省,一次性开发荒山、荒地、荒滩80公顷,应经哪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答:省人民政府批准。
94、开发未确定权属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使用期限是多长?
答:最长不超过50年。
95、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的多少可以用作折抵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指标?
答:60%.
96、土地整理费用由谁承担?
答:按照谁收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使用者共同承担。
97、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耕地开发专项经费,专项用于耕地开垦,耕地开发专项经费可从哪些渠道筹集?
答:
(一)本行政区域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留存部分;
(二)存量土地有偿使用费应当用于耕地开发的部分;
(三)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
(四)耕地占用税应当用于耕地开发的部分。
98、根据《湖北省土地复垦实施办法》的规定,因采矿、挖沙、取石、烧制砖瓦陶瓷等破坏土地,需将土地复垦为种植用地,应按什么标准缴纳土地复垦费?
答:18750元/公顷。
99、在我省,非农业建设用地占用土地,一年以上未使用的,应按什么标准收取土地闲置费?
答:按每平方米2元以上5元以下征收土地闲置费,但房地产开发用地按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标准征收。
100、闲置、荒芜耕地如何处理?
答: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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