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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基础知识》考试复习资料(7)

|0·2009-10-19 23:27:29浏览0 收藏0

    (一)地籍概念(掌握)

  一、内容提要:

  1.地籍概念

  2.地籍分类

  3.地籍管理概念

  4.地籍管理原则

  5.我国地籍管理的内容

  6.地籍管理的任务

  7.地籍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8.我国地籍的产生和历史发展

  二、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应考人员对地籍管理基本概念和内容体系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三、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地籍的概念和分类,地籍管理的概念和原则,我国地籍管理的内容。

  熟悉:地籍管理的任务,地籍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了解:我国地籍的产生和历史发展。

  四、内容辅导:

  (一)地籍概念(掌握)

  地籍,地是土地,籍是登记基本状况及隶属关系的簿册。

  地籍是指国家为一定目的,记载土地的位置、界址、权属、数量、质量、地价和用途(地类)等基本状况的图册。如同设立户籍一样,为了掌握有关土地状况的资料,土地也必须建立地籍(包括地籍簿与地籍图)。

  地籍记载的内容因建立地籍的目的不同而异。地籍最早是为征税而建立的一种田赋清册或簿册,其主要内容有应纳课税的土地面积、土地质量等级及土地税额。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地籍的概念有了很大的发展,地籍成为国家管理土地、取得有关土地资料、巩固土地制度、合理利用土地、制订经济计划的重要依据。

  地籍是土地的“户籍”,它具有不同于其他“户籍”的特点。地籍具有空间性、法律性、精确性和地籍资料的连续性等特点。地籍的空间性是由土地空间位置的固定性所决定的。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地界的变动,必然带来土地权属面积的增减。所以,地籍的内容不仅需要记载在地籍簿册上,同时还应在地籍图册上标绘清楚,并做到图册与簿册的一致性。地籍的法律性体现了地籍簿册(含图)的可靠性,如地籍图上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和地籍簿上的权属记载及其面积的登记等都应有法律依据,甚至有关法律凭证还是地籍的必要组成部分。地籍资料的取得,一般需要通过实地调查,并运用先进的测绘和计算方面的科学技术手段,从而保证了地籍的精确性。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和建设规模的扩大,土地的位置、界址、权属、数量、质量和用途等基本状况会经常发生变化,所以,地籍不是静态的,必须经常更新,保持资料的记载和数据统计的连续性,否则难以反映它的现势性。

  例题:地籍具有()等特点。

  A.空间性

  B.法律性

  C.精确性

  D.地籍资料的连续性

  答案:ABCD

  解析:地籍具有空间性、法律性、精确性和地籍资料的连续性等特点。

  (二)地籍分类(掌握)

  1、按功能分类

  地籍按功能分为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和多用途地籍三种类型。

  1)税收地籍。我国封建时代建立的地籍都是以课税为目的的,西方国家在资本主义早期建立的地籍也是以课税为目的的。税收地籍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的姓名、地址、土地面积以及为确定税率所需的土地等级。

  2)产权地籍。随着社会的发展,土地交易日益频繁,为防止土地投机和保护土地买卖双方的权益而建立了产权登记制度,由此税收地籍向产权地籍发展。产权地籍最重要的任务是保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土地交易的正常运行。为此,产权地籍必须能准确反映宗地界址线、界址点的空间位置和宗地面积,因此,产权地籍一般都要求有地籍册及建立在科学测量方法基础上绘制的地籍图。

  3)多用途地籍。多用途地籍又称现代地籍,是税收地籍和产权地籍发展的结果,其任务不只是为税收和土地登记服务,还为科学管理、利用和保护土地提供重要的基础资料。现代地籍的内容较产权地籍有很大的扩展,其表现形式不仅是地籍图和地籍册,而且大量应用测绘与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在现代地籍中也得到了广泛应用。

  例题:地籍按功能可分为()。(2000年土地管理基础试题)

  A.初始地籍、日常地籍

  B.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多用途地籍

  C.城镇地籍、农村地籍

  D.常规地籍、数字地籍

  答案:B

  解析:地籍按功能分为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和多用途地籍三种类型。

  2、按建立的时序分类

  地籍按建立的时序分为初始地籍和日常地籍。

  1)初始地籍。初始地籍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某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进行全面调查后建立的地籍。

  2)日常地籍。日常地籍是以初始地籍为基础,针对日常土地数量、质量、权属、用途等状况的变化进行修正、补充和更正的地籍。

  3、按所记载的对象分类

  地籍按记载的对象分为农村地籍和城镇地籍。

  1)城镇地籍。城镇地籍是在城镇地籍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城镇用地登记后建立的地籍,它以宗地作为地籍单元。

  2)农村地籍。农村地籍是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基础上建立的地籍,以自然村作为权属单元。

  4、按表现形式分类

  地籍按表现形式分为常规地籍和数字地籍。

  1)常规地籍。地籍最常规的形式就是地籍图和地籍册。以图、表、卡、册所表示的地籍称为常规地籍。

  2)数字地籍。由于计算机的广泛使用,常规的图、表、卡、册都可以数字形式存贮在存贮介质中。数字地籍适应多用途、大容量存贮地籍信息资料的需求,且容易更新,它是现代地籍的发展方向。

  例题:地籍按()分为常规地籍和数字地籍。

  A.功能

  B.建立的时序

  C.记载的对象

  D.表现形式

  答案:D

  解析:地籍按表现形式分为常规地籍和数字地籍。

    (三)地籍管理概念(掌握)

  1、地籍管理的定义

  地籍管理,是国家为取得有关地籍资料和为全面研究土地的权属、自然和经济状况而采取的以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措施。地籍管理亦称为地籍工作。

  2、地籍管理的核心

  地籍管理的对象是作为自然资源和生产资料的土地。在全国城乡土地实行统一管理的条件下,国家地籍管理的对象是全国土地资源。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的地籍管理的对象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全部土地。地籍管理的核心是土地的权属问题,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通过地籍管理,为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解和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制止侵占、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提供法律凭证。所以,土地权属管理是地籍管理的核心。

  例题:()是地籍管理的核心。

  A.土地权属管理

  B.土地行政管理

  C.土地档案管理

  D.土地法制管理

  答案:A

  解析:土地权属管理是地籍管理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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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地籍管理原则(掌握)

  (1)必须有国家制度体系作保障

  地籍管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土地管理和地籍管理方面的统一法规制度进行。所谓统一,就是统一内容、统一政策、统一准则、统一规格。如土地统计表格,它的内容、格式、项目的含义、项目的填写都必须有统一的标准。

  (2)保证地籍资料的连续性、系统性和现势性

  地籍资料的系统性、连续性和现势性是指地籍的各种资料分门别类很有条理,各时期资料相互联系、无中断,且不断得到更新。只有保持地籍资料的系统性、连续性和现势性,地籍资料才能发挥其功能。

  (3)保证地籍资料的可靠性和精确性

  地籍资料涉及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权益和利害冲突,如果提供了错误的资料会造成土地权利人的损失,同时它又是政府提供的资料,应以政府信誉担保,政府要对此承担风险和责任。基于这些原因,保证地籍资料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是非常重要的。

  (4)保证地籍资料的概括性和完整性

  地籍资料完整性是指地籍管理涉及的空间地域范围应该是其管辖区全部土地。省级、县级、县级以下地籍资料的覆盖面必须是省级、县级和县级以下乡镇、村范围的全部土地。地籍资料的概括性是指地籍资料内容包含所需的全部资料。

  例题:地籍管理原则包括()等。

  A.必须有国家制度体系作保障

  B.保证地籍资料的连续性、非系统性和现势性

  C.保证地籍资料的可靠性和精确性

  D.保证地籍资料的概括性和完整性

  答案:ACD

  解析:保证地籍资料的连续性、系统性和现势性。

  (五)我国地籍管理的内容(掌握)

  我国目前的地籍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和地籍档案管理。

  例题:我国目前的地籍管理主要包括: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和()。(2002年土地管理基础试题)

  A.土地分等

  B.土地定级

  C土地管理

  D.地籍档案管理

  答案:D

  解析:我国目前的地籍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和地籍档案管理。

    1、土地调查

  土地调查是以查清土地的位置、数量、等级、利用和权属状况为主要目的而进行的调查通过调查获得准确的土地数量、质量、利用和权属状况的资料,为编制国民经济计划和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土地调查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以县为单位,查清村和农、林、牧、渔场,居民点及其以外的独立工矿企事业单位土地权属界线和村以上各级行政界线,查清各类用地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其内容有:

  1)查清土地权属界线和各级行政界线;

  2)查清土地利用类型及分布,并量算出各地类面积;

  3)汇总土地总面积和各分类面积;

  4)编制分幅土地权属界线图和县乡两级土地利用现状图;

  5)对土地利用状况作出科学评价。

  (2)地籍调查

  地籍调查是以权属调查为核心,查清每一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用途等基本状况,满足土地登记需要。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项内容。

  1)权属调查

  权属调查是对宗地权属及其权利所及范围的调查。它是针对土地使用者的登记申请,对申请者的宗地位置、界线、用途等进行实地核实、记录,并经土地使用引认定,为地籍测量、权属审核、登记发证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凭证。

  2)地籍测量

  地籍测量是在权属调查基础上运用测绘科学技术测定界址线的位置、计算面积、绘制地籍图,为土地登记、核发证书提供依据,为地籍管理服务。

  (3)土地条件调查

  土地条件调查是对土地的构成要素如地质、地貌、土壤、植被、气候、水文等自然条件以及对土地的地理位置与投入产出关系等社会经济条件的调查,为土地经济评价、适宜性评价等提供基础资料。

  1)土地自然要素调查,指构成土地的气候、地形、地质、土壤、植被、水文等自然条件因素;

  2)土地社会经济条件调查。土地的社会经济条件调查内容包括:人口、劳动力(劳动力的数量及其素质,教育水平),交通状况及区位,基础设施、能源、供水、供电、电讯等公共设施,工农业产值及产业结构、国民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工农业主导产业及市场等。

  例题:在地籍管理工作中,土地条件调查包括()。(2000年土地管理基础试题)

  A.土地自然要素调查和社会经济条件调查

  D.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地籍调查

  C.土地相对性调查和地价调查

  D.气候调查、地形调查和植被调查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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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土地登记

  土地登记是国家用来确认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依法规定由土地权利人或变更当事人向国家主管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产权证书等权源文件,经审核无误后将土地权利或权利变更事项记载于国家土地登记簿的法律过程。土地登记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组织进行。具体运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

  土地登记以宗地为基本单元。拥有或者使用两宗以上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或土地所有者,应当分宗申请登记。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应当分别申请登记。跨县级行政区使用土地的,应当分别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例题:土地登记是国家依法对()进行登记。(2002土地管理基础试题)

  A.国有土地使用权

  B.国有土地所有权

  C.集体土地使用权

  D.国有土地他项权利

  答案:ACD

  例题: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必须共同申请土地登记。() (2002土地管理基础试题)

  答案:X

  解析: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应当分别申请登记。

    (1)土地登记的类型

  土地登记按其不同特点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

  1)初始土地登记

  是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辖区内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的土地进行的普遍登记,亦称土地总登记。

  2)变更土地登记

  也称日常土地登记或经常性土地登记,指在初始土地登记的基础上,根据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他项权利者的土地权利或主要用途发生变更而随时办理的登记。包括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注销土地登记等。

  (2)土地登记的程序

  1)土地登记申请

  初始土地登记申请时,国有土地使用权由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使用国有土地的个人申请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由村民委员会或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及法定代表人申请登记。集体土地使用权由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使用集体土地的个人申请登记。土地他项权利需要单独申请的,由有关权利人申请登记。

  例题:初始土地登记通常采用共同申请的方式。() (2002土地管理基础试题)

  答案:X

  解析:初始土地登记通常采用分别申请的方式。

  2)地籍调查

  地籍调查系土地登记机关按规程要求,对申请登记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定界、测量、成图等措施,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和他项权利者的有关情况,为权属审核、注册登记和颂发土地证书提供依据。地籍调查分为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

  3)权属审核

  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设定登记,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登记申请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并报经批准后进行注册登记,颁发、更换或者更改土地证书。

  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和注销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登记申请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后办理注册,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颁发或者更换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或者将注销登记的结果书面通知当事人。

  土地管理部门作出不予受理土地登记申请或者暂缓登记决定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作出决定的理由书面通知当事人。

  4)注册登记

  5)核发或更改土地证书

  例题:土地登记以()行政区为基本单位。(2000年土地管理基础试题)

  A.镇级

  B.县级

  C.市级

  D.省级

  答案:B

  解析:土地登记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组织进行。具体运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

  (3)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的内容及特点

  1)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的内容:

  ①土地他项权利人、义务人;

  ②土地位置及其面积;土地用途和等级;土地使用权性质;

  ③土地他项权利种类及范围;土地他项权利设定日期,权利顺序等。

  (2)土地他项权利登记的特点:

  ①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不涉及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因此,其设定登记和变更登记不需要报人民政府批准,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可直接进行注册登记。

  ②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在宗地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

  (4)土地权利登记的内容及特点

  1)土地登记的内容

    ①土地权利主体。即权利的归属,指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他项权利者。集体土地所有者只能是农民集体。如集体经济组绘织或村民委员会;个人合伙联营组织也可以成为民事主体。

  ②土地权利客体。包括权属界址及其面积;土地用途和等级;地上附着物的登记。

  ③土地权属来源及其性质。土地权属来源是指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最初取得土地的方式,土地权属来源合法,是进行土地登记,确认土地权属的必要条件。

  2)土地登记的特点

  ①统一性

  ②唯一性

  ③完整性和连续性

  ④强制性

  ⑤可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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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土地登记代理的概念及有关要求

  土地登记代理是指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在受托权限内,为委托人提供土地登记咨询、代理等业务服务,并由委托人直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经营活动。

  土地登记代理是土地市场中介服务的一种,属于委托代理的范畴。

  进行土地登记代理,须遵循以下要求和原则:

  1)合法原则

  2)平等自愿原则

  3)公平公正原则

  4)等价有偿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6)保密原则

  3、土地登记信息公开查询

  (1)土地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的范围

  1)土地登记结果的查询范围

  土地登记结果包括土地登记卡和宗地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依照《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的规定查询。

  2)原始登记资料的查询范围

  原始登记资料包括土地权属来源文件、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和地籍图。原始登记资料的查询范围如下:

  ①土地权利人、取得土地权利人同意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查询其土地权利范围内的原始登记资料;

  ②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有权查询与其代理业务直接相关的原始登记资料;

  ③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有权查询与调查、处理案件有关的原始登记资料。

  3)特许登记资料查询的限制

  指涉及国家安全、军事设施等保密单位的土地登记资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密的土地登记资料。这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查询受到严格限制,不在公开查询的范围内。

  (2土地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的程序

  1)申请

  2)审查

  重点审查:

  ①申请查询的土地在不在本登记区内;

  ②查询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并合法有效;

  ③申请查询内容是否超出了规定查询的范围;

  ④审查查询内容是否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查询和鉴证

  当查询申请人要证明查询结果的来源,表明查询结果的权威性,以将此作为证明某一事实的证据以向有关方面提供,这就要求土地登记机关在查询结果上盖印鉴章,这种查询通常叫做鉴证。

  4)查询收费

  (3)土地登记公开查询的方式

  手工查询、计算机查询或手工查询和计算机查询并行的方式。

  例题:土地登记的特点包括()等。

  A.唯一性

  B.完整性和连续性

  C.统一性

  D.强制性

  答案:ABCD

  4、土地权利制度建设

  (1)我国土地权利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

  1)要实现土地权利设置的公平与效率;

  2)要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现阶段我国的土地权利制度体系

  我国现行的土地权利体系是由土地所有权体系和土地利用权体系组成。土地所有权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两种。土地利用权并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它不过是所有权以外的土地权利的总称。我国目前的土地利用权的种类主要有:土地使用权和土地租赁权、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空间权、耕作权等土地他项权利。土地使用权是我国整个土地利用权体系的核心。土地使用权法律体系由两方面构成,即国有土地使用权体系和集体土地使用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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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权属争议调处

  (1)土地权属争议的种类

  1)国家所有者与集体所有者之间的权属争议;

  2)集体所有者之间的权属争议;

  3)国有使用者之间的权属争议;

  4)集体使用者之间的权属争议;

  5)国家所有者与集体使用者之间的权属争议。

  (2)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受理范围和管辖

  1)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2)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

  ①跨县级行政区域的;

  ②同级人民政府、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

  3)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

  ①跨设区的市、自治州行政区域的;

  ②争议一方为中央国家机关或者其直属单位,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

  ③争议一方为军队,且涉及土地面积较大的;

  ④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大影响的;

  ⑤同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交办或者有关部门转送的。

  4)国土资源部调查处理下列争议案件:

  ①国务院交办的;

  ②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

  (3)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程序

  1)申请

  ①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申请人与争议的土地有直接利害关系;

  b.有明确的请求处理对象、具体的处理请求和事实根据。

  ②当事人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a.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b.请求的事项、事实和理由;

  C.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邮政编码。

  2)受理

  对申请人提出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的申请,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受理的意见。认为应当受理的,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材料。逾期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处理。

  3)调查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受理后,应当及时指定承办人,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情况进行调查。承办人与争议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当事人认为承办人与争议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有权请求该承办人回避。承办人是否回避,由受理案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4)调解

  ①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a.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b.争议的主要事实;

  C.协议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②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由承办人署名并加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后生效。生效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并同时抄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5)处理

  ①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因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出调查处理意见的,经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凋查处理意见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同级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处理意见在报同级人民政府的同时,抄报上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例题: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

  A.3

  B.6

  C.9

  D.12

  答案:B

  解析: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土地权属争议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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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

  (1)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概念

  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是指运用遥感和其他现代科学技术对土地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变化进行的连续调查观测。监测内容可以包括由于自然或人的因素引起的土地所有变化。土地动态监测是为完成土地管理任务服务的。

  (2)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的作用

  1)保持土地利用有关数据的现势性,保证信息能不断得到更新;

  2)通过动态分析,揭示土地利用变化的规律,为宏观管理提供依据;

  3)能够反映规划实施状况,为规划信息系统及时反馈创造条件;

  4)对一些重点指标进行定时监控,设置预警界线,为政府制订有效政策与措施提供服务;

  5)及时发现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为土地监察提供目标和依据等。

  (3)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的主要内容

  1)土地利用监测;

  2)土地权属监测;

  3)土地价格监测;

  4)土地质量监测。

  (4)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常用方法

  常用的方法有实地调查、统计报表调查、遥感监测、专项定点监测等。

  7、土地统计

  (1)土地统计概念

  土地统计是指利用数据、图表及其他手段,对土地的各种数量关系的现状及其变化所进行的全面、系统的调查、搜集、记载、整理和分析的过程。土地统计是从数量方面反映和分析土地自然条件和经济状况及其变化的结果。目前,土地统计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的类型、面积、质量、分布、权属和利用状况等。

  土地统计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即土地统计工作、土地统计资料和土地统计科学。

  (2)土地统计的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版图内的全部土地。

  (3)土地统计的任务

  1)及时、准确地掌握土地资源的构成、利用现状和动态变化;

  2)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制定政策提供依据;

  3)为加强土地管理提供可靠资料。

  8、地籍信息系统管理

  (1)地籍信息

  地籍信息包括两个方面:

  1)描述土地空间位置及状态的图形数据,如地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级别图、宗地图等;

  2)描述土地权属、价值、位置的属性数据,如宗地号、地类、面积、权利人、地址等。

  (2)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的注重点

  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是通过对土地信息进行采集、编辑、数据管理、查询、分析和输出等工作来实现地籍信息的计算机化管理的过程。开发该系统应注重:

  1)以建立完整的地籍资料处理模式为前提,而不是单独处理某一类资料;

  2)软件运行环境的限制要少,增加实用性;

  3)要求系统存储的信息便于更新,查询,能及时提供现势性好的地籍信息;

  4)处理好图形与属性数据的连接问题,实现它们之间的双向检索;

  5)对地籍信息进行统计与分析,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的科学依据。

    例题: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常用的方法有()等。

  A.实地调查

  B.统计报表调查

  C.遥感监测

  D.专项定点监测

  答案:ABCD

  解析:常用的方法有实地调查、统计报表调查、遥感监测、专项定点监测等。

  (六)地籍管理的任务(熟悉)

  1、地籍管理的基本任务

  ①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服务;

  ②为维护和巩固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服务;

  ③为社会提供地籍信息服务;

  ④为土地管理服务。

  2、现阶段地籍管理的具体任务

  ①完善土地登记制度;

  ②健全土地调查、统计制度;

  ③完善和贯彻地籍管理的技术规程;

  ④建立全国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体系;

  ⑤建立全国地籍信息网络,实现地籍信息的公开查询、上报和发布的网络化。

  (七)地籍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熟悉)

  地籍档案管理是对地籍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包括文件、图册、图像资料等,进行搜集、鉴定、整理、保管、统计、编码和提供利用等多项工作的总称。地籍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有: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组管理的原则,以维护地籍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有效利用。完整,就是要做到地籍档案齐全、成套,不能残缺不全。准确,必须做到使其内容与所反映的事物及其过程之间保持一致,不能与实际不符,更不应有差错。系统,就是保持地籍档案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安全,首先必须做到维持其机密,不致造成泄密、失密、窃密事件;其次使用符合保管条件的设施,延长地籍档案的“寿命”;另外要有一套科学的管理办法,不使地籍档案由于管理不善而受损。总之,实现地籍档案的存在价值,充分发挥地籍档案的作用是地籍档案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地籍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与安全,是发挥地籍档案作用的前提。

  根据1988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和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布的《土地管理档案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地籍档案同其他土地管理档案一起应分别由国务院和地方县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并在业务上受国家和地方县以上同级档案主管部门的指导。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设档案处,除集中统一管理本机关的全部档案外,还负责制定和修改全国土地管理档案工作制度、长远规划以及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国土地档案管理工作。地方县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除负责集中管理本机关全部档案外,还应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本辖区的土地档案管理工作。

  例题:地籍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有()。

  A.完整

  B.准确

  C.系统

  D.安全

  答案ABCD

  解析:地籍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有: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八)我国地籍的产生和历史发展(了解)

  1、地籍的产生和历史发展

  国家的出现是地籍产生的基本原因。地籍最初为课税服务,在推行田赋制度,保障国家税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地籍发展,根据它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唐代中叶实行“两税法”前,地籍依附在户籍中;唐代中叶至明代中叶,地籍与户籍处于平等地位;明代中叶后,地籍地位高升于户籍之上。地籍管理的内容主要是土地清丈、土地调查和后期的土地登记.

  2、民国时期的地籍管理

  1)北京政府时期

  北京政府在1913年秋于内务部下设立了全国土地调查筹备处,筹备土地调查和经界整理。1922年,北京政府颁布《不动产登记条例》。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土地登记法规。北京政府开始正式办理土地登记,地籍管理开始步人法制化轨道。

  2)国民党统治时期

  1923年,孙中山在广州就任大元帅后,设置了土地局,并进行土地实况调查。1926年公布并在广州实施《土地登记征税法》,规定一切土地权利需按规定申请登记1927年一1936年,是国民政府地籍管理的发展时期,根据《国民政府建国大纲》的规定,各地广泛开展地籍整理,进行土地测量和土地登记。1930年公布《土地法》,将地籍管理通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1934年,国民党中央成立土地委员会,决定进行全国土地调查。1946年修订的《土地法》,第二编地籍,包括:通则、地籍测量、土地总登记、土地权利变更登记共四章。1946年,地政署公布了《土地登记规则》,详细规定了土地登记实施细则。

  3)革命根据地、解放区的地籍工作

  1928年12月颁布了《井冈山土地法》,1931年12月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1932―1934年的查田运动等,均进行了土地调查、清帐等工作。至1946年底,各解放区的土地调查、登记发证、建立土地台帐等工作也开展起来。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发布施行,土地清丈,划界埋桩、确权登记发证、建立土地台帐等工作普遍开展。

  3、社会主义地籍管理的形成和发展

  1)建国以后至1978年

  建国初期,全国开展了土地清丈、划界、发证等地籍工作,进行城市的土地登记、地籍清理;并设置了地籍管理机构。文革时期,地籍陷入无政府管理的状态。

  2)1979―1985年

  这一阶段进行了第二次全国范围内的土壤普查,进行土地利用现状概查和土地详查试点,进行土地纠纷处理并恢复了地籍管理机构。1982年土地管理局成立,下设地籍、土地资源等业务处,地籍处负责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和土地评价等工作。之后,开展了全国性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

  3)1986年一1997年

  这一时期,地籍管理取得了巨大成就。1986年成立了国家土地管理局,下设有地籍管理司。《土地管理法》的颁布使地籍管理有了法律依据;土地详查取得了翔实、可靠的资料;城镇地籍调查开展;建立了土地统计报表制度;城镇土地定级估价工作开展;土地调查及土地定级估价的技术规程逐步制定和完善。

  4)1997年以来

  国土资源部成立以来,进一步从法律上明确了地籍管理的各项制度运用开展土地证书年检工作;运用遥感技术手段监测土地变更状况;完成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的预报工作;推行土地登记公开查询制度。

  例题:1979―1985年,这一阶段进行了第()次全国范围内的土壤普查。

  A.一

  B.二

  C.三

  D.四

  答案:B

  解析:1979―1985年,这一阶段进行了第二次全国范围内的土壤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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