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关于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告
根据《护士条例》和卫生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人发[2008]153号),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于2008年10月11、12日为本年度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专门增加一次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报名方法、考试科目及时间、考试报名资格等相关信息可登陆湖南医药卫生人才网、中国卫生人才网站查询。
湖南医药卫生人才网网址:www.hnyyws.com
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www.21wecan.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