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10号)和《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14号)和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8]88号),为帮助考生做好全省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1日(星期六),初、中级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 11月1日 上午 09:00 - 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中、初级) 下午 14:00 - 16:30 经济基础知识(中、初级)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专业及科目设置: 经济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考经济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门,其中,专业科目部分又细分为12个子专业,其中 运输经济分为水路、公路、铁路和民航4个子专业,具体专业科目设置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