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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半年部分新职业(二级)综合评审方案调整的通知

|0·2009-10-19 23:27:29浏览0 收藏0

关于对2008年上半年部分新职业(二级)

综合评审方案调整的通知

赣劳社职鉴[2008]5号

   各报考单位、各位考生:

  2008年5月份的新职业全国统考工作中,省中心对部分新职业(二级)的综合评审方案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新职业

    本次调整的新职业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物业管理员(二级)、职业指导人员(二级)、秘书(二级)和营销师(二级)。

  二、调整后的综合评审方式

    调整后的上述新职业的综合评审不再采取以往考前撰写论文,考后进行论文答辩的方式,而调整为在鉴定考核当日下午加试一场论文写作,将撰写论文与书面答辩统一结合,之后不再进行论文答辩。各位考生不必再提前撰写和上交论文,只在加试中进行现场作答即可。

    三、有关要求

    1、上述各新职业(二级)所加试的论文写作试题均由省中心统一命制。考生可从每个职业的3―5个论文题目中任意选一进行作答,作答时必须看清楚试卷上的有关说明,按要求答卷;

    2、加试的论文写作采取现场作答的考核方式,考前作答或考后作答均为无效,字数在3000字左右,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3、每位考生加试的论文写作均由3名老师进行综合评判,取平均分作为该论文写作的最后得分;

  4、上述各新职业(二级)的理论、实操和论文写作三项均在60分以上方为合格,其中任何一项或两项低于60分的均为不合格;

    5、考生参加论文写作加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以核对考生资格,并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6、省中心将在考前2天,将论文写作题目在“江西职业培训鉴定网”公布,考生可上网查阅并做好备考准备,但不得携带任何纸张和书籍入场,否则将视为夹带作弊,取消考试资格;

    四、调整后的综合评审时间

    调整后的综合评审时间(即加试论文写作)均安排在各职业鉴定考核当日下午进行,各位考生务必按时到场考试,缺考或误考不再另行安排。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物业管理员(二级)和秘书(二级):5月17日下午2点至4点;

  2、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营销师(二级)和职业指导人员(二级):5月18日下午2点至4点。

  请各报考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通知考生作好备考准备,未尽事宜按照省中心统一安排进行。

  联 系 人:谢忠祥   淦勇

  联系电话:0791―6217020   6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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