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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08年医师资格考试公告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第13号公告,现就马鞍山市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3月21日-4月11日(登录网址:www.nmec.org.cn)。2008年3月21日20:00正式开始,截止时间为4月11日22:00.考生网报成功后于2008年4月14日-4月30日(双休日正常休息)到卫生大厦十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和采集照片。

  现场资格审核需提交: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或士兵证,台、港、澳考生需提交往来大陆通行证,外籍护照。

  如果考生报名时存在年龄未满16周岁或正在办理有效身份证明阶段等特殊原因的,可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由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的有本人近期免冠近照的证明办理报名手续,考生须凭此证明和其它规定证件方能入场考试。证明复印件由考点保存两年。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试用(或实习)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从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

  4、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考生需提交该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5、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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