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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第二章增值税法复习一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第二章 增值税法属一类重点章,在历年试题中不仅考核的题型全面,而且分值比例较大。考试须掌握的考点有:(1)征税范围(结合营业税和免税规定);(2)纳税人的分类;(3)计税依据的确定;(4)增值税的计;(4)出口退(免)税的政策及计;(5)征收管理的主要要求。

  第一节 征收范围及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范围

  大致可以把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分为一般和特殊两类情形。这部分内容常与营业税及增值税的免税内容一起去出选择题或判断题。另外,在计算题中也常有所涉及。

  (一)一般规定

  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四个环节。此外,加工和修理修配也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但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则不包括在内。

  【示例】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增值税的有( )。

  A. 销售机器设备 B.邮政部门发行报刊

  C.进口货物 D. 银行销售金银业务

  【答案】ACD【解析】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考生应对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重点记忆。

  (二)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

  注意:视同销售的4―8项行为中,都应按同类产品售价(无售价按组成计税价格)作为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同时以相同的数额作为所得税的计税收入,填人《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第1行,作为计算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依据。

  【示例】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 )。

  A.销售代销货物

  B.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C.将自产货物分配给股东

  D.将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答案】ABCD

  【解析】税法确定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目的是:保证增值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不致因发生上述行为而造成税款抵扣环节的中断;避免因发生上述行为而造成货物销售税负不均的矛盾,防止借用上述行为而逃避纳税。

  2.下列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应征收增值税的有( )。

  A.某商店为厂家代销服装

  B.某批发部门将外购的部分饮料用于个人消费

  C.某企业将外购的水泥用于基建工程

  D.某企业将外购的床单用于职工福利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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