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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摘要 咸阳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咸阳市卫生局关于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局直局管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94号)通知精神,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就2009年度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及条件

  参考人员的范围和条件等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人社厅发[2008]94号文件调整后的规定执行,未调整的部分仍按原政策执行。

  报名参加2009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护理学初级士除外)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08年12月31日。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点设置:

  2009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自2008年12月17日9:00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hhrdc.com或21wecan.com.cn),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1月7日。2008年12月31日至2009年1月8日,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报考护理初级(士)的2009年在校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按照报名条件审核,在报名表上加盖学校印章,到市卫生局现场确认。

  非国有单位和社会流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由各级人才交流中心负责。

  三、报考专业调整

  从2009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级资格将增加重症医学(114)1个专业类别。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持《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及相关证件、材料到市卫生局人事科进行确认。

  1、申报初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明;②《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③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④申报师级资格需提交士级资格证书及聘书。

  2、申报中级资格考试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卫生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及聘书。

  凡报考专业代码在026至089之间以及114专业的人员,在报名时须同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注册证书)。

  3、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滚动的考生报名时,按原档案号报名,同时提交上年度考试成绩单。

  4、考生报名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应为原件或有效证件(单纯复印件无效)。申报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

  5、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各有关单位应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经办人员要在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办理报名手续;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五、考试方式及时间

  2009年度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6至084及114)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1)、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098)的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余49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1、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为: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和日期

  基础知识5月9、10、16、17日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11:00-12:30

  专业知识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16:30-18:00

  2、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为: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和日期

  基础知识5月9日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14:00-16:00

  专业知识5月10日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14:00-16:00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根据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有关事项

  1、关于中等卫生职业学校毕业生报名考试,仍按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陕卫考办发[2002]8号文件执行。

  2、考试结束后,考生务必保留准考证,以备考试科目全部通过后办理资格证书时使用。

  3、对于考试合格的考生,由所在单位持准考证、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及相关证件办理资格证书。

  七、考试收费:

  初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50元,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70元。

  八、教材征订

  各县市区、各单位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组织好考试人员教材征订工作,于2009年1月20日前将教材征订单及教材款交卫生局人事科,以便汇总及时组织教材。

  全市参考人员分布广、人数多、组织工作难度大,各县市区、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考试有关政策传达给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精心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报名工作。

  报名点地址:咸阳市卫生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29-33550817

  附件: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送审安排

  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送审安排

  12月31日:永寿县 彬县 彩虹医院

  1月1日:武功县 旬邑县 市二院

  1月2日:泾阳县 淳化县 市一院

  1月3日:三原县 礼泉县 铁一局中心医院

  1月4日:秦都区 乾县 水电医院

  1月5日:渭城区 长武县 西藏民族附院

  1月6日:兴平市 中铁七局医院

  1月7日:高新区 215医院

  1月8日 20局医院 局直其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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