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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中央、省驻焦及市直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豫财办〔2007〕48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8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安排
市财政局具体负责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考场设置、考试组织、合格证颁发及后期管理工作。市直及四城区的考试报名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协助市局组织本辖区考试报名工作。各县(市)财政局负责本辖区会计从业资格的考试报名工作。
二、考试日程、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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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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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 9:00—11:00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3月30日 14:30—16:30 | 会计基础 |
《初级会计电算化》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一门科目,由于其科目的特点,考生可在1年内到财政部门指定的考试点参加考试,取得《会计电算化知识初级培训合格证》。
三、报名条件
凡18周岁以上(1989年12月31目前出生),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不受学历和专业的限制,不论是否已从事会计工作,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生可自愿参加在各级财政部门备案的培训机构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
考生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的(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全市集中报名时间为2007年10月22日—11月2日。各县(市)应于2007年11月8日前完成本辖区考试报名工作,并将报名情况报送市财政局。市区报名地点设在建设东路86号市财政局西侧一楼注册会计师协会。
五、收费标准
本着“以考养考、以收抵支、合理收费”的原则,2008年考试报名费按照豫发改收费〔2006〕1468号文件规定,每科按40元标准收取,不得以任何理由乱收费。
六、考试用书:
2008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将采用新版考试用书,《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定价均为15元。考生所需的考试用书由各报名机构在组织报名的同时组织征订。各县(市)应于2007年11月8前上报用书数量。
焦作市财政局
二○○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