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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07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工作有关事项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关于2007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工作注意事项的说明

各工程咨询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第57号公告、陕西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开展2007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工作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07]1398号),以及中咨协会10月17日在福州召开的2007年注册工作会议精神,现就2007年注册工作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改投资[2005]983号)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关于 2007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和初审工作说明》、《2007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工作有关问题解答》和《2007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指南》,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二、2007年注册工作由原单机版改为网络版,无论是初始注册,还是变更注册(变更执业单位、变更专业),以及注销注册,都必须使用网络版进行填写。各单位应指定一名管理员负责本单位所有注册人员的网络信息资料,尽快与省工程咨询协会联系,以便核准开通。

  三、个人注册需扫描到电子文件的材料包括: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

  四、2003年认定的人员,申请初始注册应提供申请注册专业相关的业绩及证明文件。

  五、申请变更注册原所学专业的人员,可以提供原毕业证书,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29―86263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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