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审计厅关于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审计局,省直各有关单位及中央驻粤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2006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国人发[2005]112号)和审计署、人事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06]1号文)精神,2006年度全国审计专业资格考试于2006年10月15日举行。我省的考试工作在省人事厅、审计厅领导下,由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承担考务工作,审计厅人事处协助。现就具体考务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2006年审计专业资格报名仍然采用传统填表的方式进行。各单位或报考者个人请于4月20日前到省、市人事局考试机构领取两表一卡,即《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审计考试报名卡》。按规定要求填妥,前往各考试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二)全省报名截止时间为:2006年4月28日。
(三)省直报名点定于2006年4月20日至28日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规定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
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确定后公布,但必须于4月28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并于5月5日前将《审计考试报名卡》、汇总表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四)各市必须于5月10日前将报名材料上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五)报考条件及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
级 别 |
时 间 |
科 目 |
10
月
15
日 |
初、中级
|
上午9:00-11:30 |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
下午14:00-16:30 |
审计理论与实务 |
高 级
|
上午9:00-12:00 |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
下午14:00-17:00 |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
三、考试方式和内容、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发给省人事厅用印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考试内容
1.审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科目为:
(1)《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
(2)《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
2.审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试题为主观题,采用闭卷笔试,科目为:
(1)《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理论研究。
(2)《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审计理论研究,审计技术方法。
(三)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置视报名情况再定。考场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9月20日-30日自行到报名确认点领取准考证。赴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即“两证”,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收费。我省初级和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照经省政府批准的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50元。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按每人每科100元收取。
(三)考试用书订、发工作由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办理。联系人:周筱蝶,联系电话:020-85598040,传真:020-85590462。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和路226号616室。
附件:1.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2.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略)
3.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略)
4.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5.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情况汇总表(略)
6.2006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征订单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1.报考审计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2.报考审计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3.报考高级审计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3)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4)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的年限及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计算到2006年12月31日止。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1.《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或《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经单位审核盖章)、报名信息卡一份。
2.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
3. 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照片4张(其中:大、小一寸照片各1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另外2张小一寸照片贴在报名表和报名卡上)。
4.报考高级审计师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从事审计工作的时间证明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