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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06环评工程师考试2.27-3.8报名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关于做好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事局、环境保护局,省直及中央驻豫各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244号)和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人事部、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豫人职[2004]6号)的规定,现将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本次考试在2006年5月13日、14日两天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5月13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14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考点统一设在郑州。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全部科目(考四科)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表3,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05年12月31日。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二科)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l、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条件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办法
(一)报考人员请登录河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下载并用A4纸打印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手工填写的《报名表》不予受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采用人工现场报名。
(二)各省辖市符合条件报考人员,由本人打印填写《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核实同意并盖章,然后由单位汇总打印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见附件2,网上可下载。以下简称《汇总审批表》),到所在省辖市政府人事(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最后交省辖市环保局人事部门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省环保局进行复审并办理报名手续。
省直驻郑单位、中央驻豫单位以及实行人事代理单位和其它有关单位(或个人)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打印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的人事部门核实同意并盖章后,由单位汇总打印填写《汇总审批表》,到省环保局进行资格初审并办理报名手续。省环保局将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资料汇总后到省人事厅职称处进行资格审查。
(三)首次报考人员报名时需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需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张(两张贴报名表、一张贴准考证,用于贴准考证的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非首次报考人员还需交上次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同时交纳考务费。
五、报名时间、地点
2006年2月27日至2006年3月8日全省统一报名。
报名地点:省环保局人事处、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联系人:周红生、赵仕沛
联系电话:0371-66342987  66357212
2006年3月15日前省环保局将报名资料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5月上旬开始核发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一)各市、各有关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
(二)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考生一定要记好自己的档案号,
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中《环境影响评价案例
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直接在试卷上做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做答。各科草稿纸另发,考后收回。
(四)报名汇总时,将免试类、非免试类考生分别汇总。
(五)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钢笔、圆珠笔(黑
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
   (六)坚持政务公开。查询考试成绩请拨打电话9600166或网上(http://www.hnrsks.com)查询。
  (七)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
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异地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准予地区或单位当事人的责任。
各省辖市人事、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可在“资料下载”栏下载)
l、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
 3、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河 南 省 人 事厅       河南 省 环 境 保护 局
                          二OO六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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