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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考试一次通过《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考试并有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成绩(或珠算五级证书)。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只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者,即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2007年3月24日考试。考试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8:00——9:30《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10:30——12:00《会计基础》
《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在全省统一考试前分别由各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和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组织。
(三)报名时间:2006年12月1日至20日,各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属地原则组织本地区考生报名,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组织省直、中直驻石各单位考生报名。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需携带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二、咨询热线:0311—85672169、85612311。
河北省财政厅
200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