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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宛财会[2006]15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及中央省驻宛单位: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河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7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安排
各省辖市财政局负责本地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考场设置、考试组织、合格证颁发及后期管理工作。各县市区财政局及市直有关系统、单位负责本区域、本单位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二、考试日程、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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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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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 9:00—11:00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3月25日 14:30—17:00 | 会计基础 |
三、报名条件
凡18周岁以上(1988年12月31日前出生),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不受学历和专业的限制,不论是否已从事会计工作,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考生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的(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四、报名时间
各县市区、各单位应于2006年11月30日前完成考试报名工作,并上报市财政局会计科,同时汇缴报名费。
五、考试用书
2007年度考试用书与2006年考试用书相同。
六、报名收费标准
各地应严格执行豫发改收费[2006]146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即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考试报名费,不得以任何理由乱收费。
七、市直报名地点:宛财实业公司二楼(工业路中段),咨询电话:63134720。
南阳财政局会计科
二00六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