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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市0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关于做好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漳州卫生局已做了部署,这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今年又实行网上报名,难度较大,为此,要求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立即组织实施,并指定一名熟悉此项业务工作的同志具体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省人事厅、卫生厅闽人发[2006]170号文件《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漳州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下发《2007年度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办法》报名条件、内容和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一位符合考试的对象。不得申报的对象由各单位负责把关。

  二、今年实行网上报名,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资料,打印《200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并将彩照扫描在表格上,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卫生局审核确认。并按照《2007年度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报名办法》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从2007年起,报考026至083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均实行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除外的各专业各科仍采用纸笔方式进行考试。

  四、凡在石码、角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满2年的医师、护师,经我局确认后,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资格全科医学、社区护理的考试(请附该单位2004年底人员花名册)。

  五、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11日至30日。卫生局、人事局联合审核时间为:市直单位12月1日,乡镇卫生院12月2日,民营医疗机构12月4日。逾期不予办受理。

  六、报名费初级200元(每科50元),中级280元(每科70元),以及征订参考资料费一并收取列表上报。

  七、其它事项

  ①在岗自聘人员要求附我局试用期批复。
②省外中专毕业生应附本市教育部门招生计划花名册复印件和证明材料。

  ③民营医疗机构报考人员由我局医政科初审。

  附:①省人事厅、卫生厅闽人发[2006]170号文件。

  ②2007年度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办法。

  龙海市卫生局

200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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