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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0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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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事局、卫生局,省直及中央驻济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51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实行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的通知》(鲁人发[2005]28号)及国家有关考试考务工作的要求,现将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专业设置
   (一)考试时间
    自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均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的考试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除此之外的各专业各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各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如下:
    5月26日  9:00-11:00  基础知识
                 14:00-16:00  相关专业知识
    5月27日  9:00-11:00  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实践能力
    人机对话考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专业设置
    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为:初级(士)考试共12个专业(代码001-012),初级(师)考试共13个专业(代码013-025),中级考试共87个专业(代码026-112)。详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
    从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初级资格将增加病案信息技术(初级士为012、初级师为025)1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增加全科医学(中医类、027)、社区护理(096)、病案信息技术(112)3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取消原肿瘤学(063)1个专业类别,在2006年度未通过肿瘤学专业考试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报考肿瘤内科学、肿瘤外科学或者肿瘤放射治疗学专业。
    对未列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专业,仍由各市人事、卫生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继续采取评审或自行组织考试等办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2006年度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在报考2007年度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2007年、2006年的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条件
    具体报名条件仍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2006年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鲁人办发[2006]16号)执行。
    报名参加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8(含)之间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按照《关于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要求,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三、报名方式
    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06年11月28日至12月10日。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www.21wecan.com.cn),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2),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于12月11日至12月20日集中到各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确认地点缴费、办理确认手续。济南市确认地点为:济南市卫生局人才交流中心(地址:明湖西路西首路北),联系人:吴新汶,联系电话:86102756,86102796。
    确认和审核时应提供证件原件及有效证明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单位盖章后的《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考生本人毕业证或学位证书;
    4、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
    确认完毕后,不允许再更改报考级别、专业和科目。
    考试报名应当统一使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系统》。各市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请各市务必于12月28日前将考生报考资格全部审核完。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各地各报名点务必提醒考生注意。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市人事、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要采取各种措施、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将确认地点的设立情况、报名时间和要求等及时通知广大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安排表》(附件3)完成有关考务工作。
    具体考试考务工作文件另行通知。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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