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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0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知

  摘自长沙市人事局、长沙市卫生局长人函(2006)3号文件

  一、考试方式、时间和专业

  (一)自2007年度起,中级考试专业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含)至083(含)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均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除此之外的各专业各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各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6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5月26日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27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5月27日 14:00―16:00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2007年度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开考专业详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1)。从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的初级资格将增加病案信息技术(初级士代码为012、初级师为025)1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增加中医类全科医学(代码为027)、社区护理(代码为096)、病案信息技术(代码为112)3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取消原肿瘤学(063)1个专业类别,在2006年度未通过肿瘤学专业考试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报考肿瘤内科学、肿瘤外科学或者肿瘤放射治疗学专业。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报名信息管理
(一)自2007年度起,全国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报考人员首先须直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有关页面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方法与程序详见附件2),将网上申报信息核对准确后,打印《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并填写《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携带有关证件至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交表,直至完成整个报名程序。

  (二)自2006年11月10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三)  我市报名确认时间为2006年12月5日??12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地点在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人民路曙光路交界处)二楼,请各单位收集好报考人员有关证件,统一报名确认。

  三、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

  (一)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的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

  (二)药、护、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后,可报名参加初级(士)资格考试;报名参加初级(师)资格考试的学历和资历,应按照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转发卫生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件》(职改字〔1986〕第20号)的有关条件掌握。即中专毕业,须获得初级(士)资格后,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大专毕业,从事药、护、技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后。
(三)根据《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文件有关规定,参加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学历和资历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后。

  (四)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即附件1中专业代码为026、027、096的专业)的考试。

  (五)自2003年起,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考试并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非护理和助产专业毕业生不得申报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含)至088(含)之间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证明文件。

  (七)凡在城市(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医疗卫生单位从事临床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在申报主治医师任职资格考试时,必须报送《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县、乡)医院服务登记表》。年龄在50岁以上或曾在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以及参加援疆、援藏、援外医疗队和农村扶贫工作的医务人员,暂不作下基层服务的要求。
 (八)报名参加2007年度各类别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取得相应学历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06年12月31日。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九)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应届毕业生(即2006年毕业者),可根据学历不同报名参加2007年度相应级别的初级(士或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专业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代码为001(含)至025(含)之间的专业)。

  (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的成绩按报考专业继续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且其考试成绩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十一)按照人事部《关于做好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可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按照就近原则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的证明。
(十二)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在网上预报后打印);

  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此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4、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1寸照片4张,2寸照片1张),登记表及申报表照片栏上各贴1张1寸照片,其余3张将上端1/3贴于申报表顶端空白处;

  5、毕业证或学位证书;

  6、报考中级资格还须提供初级资格证书,报考专业代码为026至088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证书;

  7、在城市(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医疗卫生单位从事临床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申报主治医师任职资格的,同时须报送《卫生技术人员下基层(县、乡)医院服务登记表》。

  以上申报表格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证件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单纯复印件无效)。

  附件:网上报名操作方法与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在2006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直接上网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www.21wecan.com.cn)→点击“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系统” →点击“个人报名入口” →点击“注册”按钮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点击“报考”进行报名信息录入→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检查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打印《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如有错误点击“返回”,修改错误信息)→填写《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粘贴照片,两份表格一并交单位审核并盖章→持报名所需证件材料到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二、现场资格审核

  2006年12月5日――8日报考人员持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及以上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核报考资格,并缴费、交表。
 三、注意事项

  1、历史考生须在《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指定位置填写本人档案号和上年度报考专业及代码。

  2、网上报名考生须在《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用户名后注明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考点名称“长沙”。

  3、考生进行报名信息录入时一律不上传照片,由考点工作人员统一上传。

  报名咨询电话: 5312417    531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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