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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0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一、考试报名时间、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1、2005年3月1日至10日进行当年10月份自学考试课程报名,7月10日至7月20日进行10月份考试补报名(或由市州自考办自定时间)。
  2、4月15日至25日进行当年7月份中英合作专业自学考试课程报名(中英合作专业考试仅设兰州考点,兰外考生届时可在兰州市自考办报名)。
  3、5月26日至31日进行当年7月份自学考试课程报名。
  请考生务必注意当地自考办分布的报名截止时间,以免贻误。
  (二)报名地点:各市(州)自考办指定的报名点。
  (三)考试时间:
  7月份考试时间为2005年7月2日、3日两天(中英合作专业自学考试时间为2005年7月1日至3日);
  10月份考试时间为2005年10月29日、30日两天。
  (四)开考专业目录、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见
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
  二、报考条件、手续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职业、民族等条件的限制(特殊专业限定报考对象除外),均可依照本简章规定,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在押劳教劳改犯人须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首次报考者,须持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所在市(州)自考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手续。
  首次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或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自学考试专科尚有一门、两门未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也可同时报考本科相应专业,但在办理本科论文答辩和办理毕业手续时,必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
  (三)考生按专业分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开考课程中的一门或数门课程。
  (四)报考第二专业的考生,取得某一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后,可向市(州)自考办申请免考相同课程。
  (五)以下专业均为委托开考专业,只接受委托部门集体报名:公安管理、机电一体化工程、统计、律师、林学、农学、果树、林业生态环境管理、计算机通信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监所管理、经济学、小学教育、餐饮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调查与分析。
  (六)护理学专业新生报考条件: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
  (七)小学教育专业(专科)面向在职小学教师开考,其报名资格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八)报名费、考试费等相关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甘价费字[2001]130号、甘价费字[2001]4号和甘价费字[2001]5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1、专科每科次26元,本科每科次28元(中英合作: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专科的专业课程每科次100元);
  2、中医、护理专业、部门委托开考专业每科次28元(不分本、专科);
  3、课程实践考核报名费每科次10元,毕业考核(设计)报名费每人10元;考核费由考生按规定直接向主考院校缴纳;
  4、新考生在首次报考时需办理准考证及建立电子档案。一次性缴纳电子档案费每人20元(准考证工本费、《考生手册》、《报名卡》、《报考卡》等费用已包含在其中,不得再另行收费)。
  三、实践性环节考核
  (一)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考核时间见附表五。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条件
  1、课程实验: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成绩合格,考生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即可报名;
  2、综合实践(综合作业、临床考核):各专业考生在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报名;
  3、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各专业考生,在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凭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报名。
  (三)“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两门课程分别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含一级B)、二级VISUAL FOXPRO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中“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顶替,不再单独组织课程考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考生可在设点的院校就近报考。 
  四、注意事项
  (一)英语专业“听力”、“口语”、“口译与听力”课程考试报名时间:2005年7月10日至20日;报名地点:省自考办自学考试服务中心(地址:兰州市雁宁路399号,电话:8581756);考试时间:2005年8月13日、14日两天;考试地点:西北师范大学外语学院。
  (二)按上级卫生部门通知,自2003年上半年起,中医专业不接受新生报名,已参加医学类专业自学考试,并在2002年10月31日前取得学籍(考籍)的考生,完成学业的过渡期为3年,即应在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三)小学教育专业(专科)的考生,若已考完该专业计划内所有课程,仅剩现代教育技术实践课考核未取得合格证者,可于5月21日直接到西北师大教科院报名参加现代教育技术实践考核,否则将会影响6月份毕业。西北师大教科院电话号码:0931―7971987。
  (四)餐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及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仅设兰州考点。有关考试计划、报名及培训等事宜请与省烹饪协会联系。地址:兰州市天水路7―9号;电话:0931―4995041。
  (五)机械工程师资格证书考试,于2005年11月中旬进行,具体报名等事宜请与省机械工程学会联系办理。联系电话:0931―8822823,8889292;地址:兰州市金昌北路208号。
  (六)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于2005年11月中旬进行,具体报名等事宜请与当地劳动、统计部门联系办理。
  (七)全省必须使用本简章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不得更改。
  (八)考生报考时首先要确定自己所学专业,并查对《2005年自学考试须知》中该专业的课程设置、课程代码、学分,然后对照“报考简章”中《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表》选择课程报考。
  10月份考试报名期间同时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九)考生可凭一张准考证(新系统)在本省内异地报考,但同一次考试中,不得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地区重复报考。
  (十)考生必须凭“两证一单”即准考证、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考场座号通知单参加考试。考生进错考场、坐错座位,其成绩以零分计。
  开考十五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终场前三十分钟方准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点将答卷清点无误后,考生再离开考点。
  (十一)凡考生携带寻呼机、移动电话、商务通、快译通等考场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者,一律按违纪论处。
  (十二)根据《关于专业考试计划调整过渡期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考办字[2002]49号)文精神,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顶替相关课程(具体要求见《2004年自学考试须知》;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和三级合格证分别顶替英语(一)和英语(二)者,不再办理免考手续。由各市(州)自考办审验计算机、英语等级合格证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章后装入考生考籍档案(不再另行收费)。
  (十三)省自考办网址:
http://www.steogs.edu.cn,欢迎访问。
附件
1、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05年10月开考专业目录及代码表;
   2、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05年10月各专业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表;
   3、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05年7月各专业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表;
   4、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商务管理与金融管理专业2005年7月全国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5、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实践性环节报名及考核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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